荥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浏览量:1776 发布时间:2017/7/17 14:56:00
招标人 荥阳市人民法院
工程名称 荥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建筑面积(平方米) 2000
层数 0
资金来源 财政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类型 施工招标
建设地点 荥阳市荥泽大道与康泰路交叉口
公告详情 报名时间:2017年 7 月 17 日至2017年 7 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时,下午:15:00—18:00时
址: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荥阳分中心(荥阳市惠民路建设局北配楼三楼)
报名时:1、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工程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叁份(加盖公章)留存,其中被委托人及建造师须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务合同。2、另带申请书及第1项全部资料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报名时间内)。3、外地企业须到荥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科采集企业及项目参与人员的信息。(咨询电话:0371—64600441)
代理机构:荥阳市豫兴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007630
监督单位:荥阳市住建局招标办
监督电话:0371—64611623
标段详情
标段名称 荥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标段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