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太康县符草楼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太康县符草楼镇皇王村人居环境整治及路灯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进行评审,现就本次评审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太康县符草楼镇皇王村人居环境整治及路灯工程项目
二、采购编号:ZZZY-TK-2018-027
三、竞谈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2018年10月2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11月2日
评审地点:八一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往北 200 米路东锦江之星三楼 谈判小组:程实、娄永霞、郭冬梅
五、结果信息:
成交人:河南润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498600元 (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
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20日历天
地 址:周口市庆丰街东段昌建新世界C栋
六、本次竞谈联系事项:
采购 人:太康县符草楼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太康县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3946791299
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蓝海广场2 号楼21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749245156
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2003/09/15》号文,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4986元(大写:肆仟玖佰捌拾陆元整);
公示期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及近期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