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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背街小巷升级改造项目(第五批)施工及监理评标候选人公示

浏览量:4123  发布时间:2018/11/2 9:29:00

2018背街小巷升级改造项目(第五批)施工及监理评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省启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邓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2018背街小巷升级改造项目(第五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18背街小巷升级改造项目(第五批)

项目编号:邓采(2018)587号

二、招标公告及结果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11月1日       

评标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专家:王荣增、辛志华、王学玲、柳天杰、李博鹏(业主评委)

四、评标结果: 

一标段 :

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邓州市市政工程公司

投标报价

 6960245.27元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

国家定额工期

企业业绩

邓州市教育路及南阁路道路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无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有无在建工程

执业资

格等级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刘前锁

二级

豫241151607610

豫建安B(2017)SZ000072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邓州市正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6963365.24 元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

国家定额工期

企业业绩

邓州市张村镇2017年一事一议建设项目

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有无在建工程

执业资格等级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李青松

二级

豫241161689155

豫建安B(2017)1505331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河南远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6970441.27 元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

国家定额工期

企业业绩

平顶山市光明路改造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有无在建工程

执业资

格等级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赵博

二级

豫241171715696

豫建安B(2017)SZ0001961

二、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序号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原因及依据

1

三、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情况:

投标人名称

最终得分

1

邓州市市政工程公司

80.32

2

邓州市正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3.14

3

河南远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1.77

二标段 :

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04000.00 元

项目总监业绩

宿马园区雨山路(钟馗路-塘河南路)工程监理

项目总监

姓名

有无在建工程

执业资

格等级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李会东

国家级

41005178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07400.00 元

项目总监业绩

新密市富民路西延道路工程

项目总监

姓名

有无在建工程

执业资格等级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苏天玉

国家级

41007684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河南仁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09100.00 元

项目总监业绩

罗山县部分道路、游园绿化工程

项目总监

姓名

有无在建工程

执业资

格等级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刘天立

国家级

41007605

二、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序号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原因及依据

1

 无

三、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情况:

投标人名称

最终得分

1

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3.17

2

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9.67

3

河南仁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69.51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邓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  0377-62126616

地址:邓州市新华中路17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启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B座20号楼1115A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218666

E-mail:hnsqyzb@163.com

中标结果公示期: 2018 年   11  月  5  日——  2018 年  11  月   7 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法定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电子邮件均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2018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