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卢氏县人民法院电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法院电梯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1128号
四、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18年10月30日14时30分
2、谈判地点:卢氏县西关建材市场卡米亚陶瓷二楼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事处
3、谈判小组名单:张改军、龚丽、王书光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三门峡恒源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五原路西段商会大厦B座1610室
成交金额:贰拾玖万壹仟元整(小写:¥291000.00元)
成交内容:详见附件;
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交货、安装、调试;
法定代表人:张飞强
项目负责人:尹帅涛
联系电话:13803988063
七、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30%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该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此费由响应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4365.00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法院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翰林路北段
联 系 人:侯琼
联系电话:13707647312
代理公司: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15839880880
地址:郑州市航海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质疑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