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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法院五里川人民法庭改造工程终止公告

浏览量:2532  发布时间:2018/10/31 15:44:00

卢氏县人民法院五里川人民法庭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招标单位为卢氏县人民法院。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法院五里川人民法庭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1161号

三、终止原因:

因本项目工程量需进行重新调整,本次招标程序终止,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终止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法院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翰林路北段

联 系 人:杨川阁

联系电话:13707647312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敏

电 话:15839880880

地 址:郑州市航海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