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法院五里川人民法庭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招标单位为卢氏县人民法院。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法院五里川人民法庭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1161号
三、终止原因:
因本项目工程量需进行重新调整,本次招标程序终止,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终止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法院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翰林路北段
联 系 人:杨川阁
联系电话:13707647312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敏
电 话:15839880880
地 址:郑州市航海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