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潢川县人民法院委托,就潢川县人民法院购置执法执勤车辆询价项目招标,于2018年10月26日上午9时30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编号:潢询采【2018】011号
2、预算金额:约41.9万元
3、工期:3日历天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本次谈判主要内容为:囚车一台,执法轿车2台
二、投标企业:三家
三、评委会组成:曹翔、陈海富、张玮
四、开评标信息
开标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厅
五、中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奥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16500(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其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为6247.50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宜丰大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18000(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其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为6270.00元。
六、本次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本次中标公示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人民法院
地 址:潢川县城关草湖路183号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376-6362617
招标代理: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政和花园C区15号楼2单元103
联 系 人:时女士
电 话:17739722671
监督单位:潢川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 15738267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