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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信阳市支队网络通信、电器、家具、训练设备综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浏览量:3063  发布时间:2017/6/5 16:22:00

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信阳市支队的委托,对武警信阳市支队网络通信、电器、家具、训练设备综合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武警信阳市支队网络通信、电器、家具、训练设备综合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WJ-2017-1646-A002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武警信阳市支队家具采购、安装、调试和售后、维修等相关服务。具体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预算金额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相关信息,(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投标文件内。)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26楼2609室。  

    5.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报名现场出售。  

    5.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5、其他有关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依法纳税证明材料(近3个月内缴纳税收的缴费票据凭证)、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如:财务审计报告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如:类似业绩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壹套并用A4纸装订成册)。  

注:1、以上所有材料须出示有效原件(要求可为复印件的除外)并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及开标有关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27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不符合谈判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信阳市支队(信阳市青龙街374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信阳市支队  

地  址:信阳市青龙街374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2376993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737693532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武警信阳市支队综合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信阳市支队  

                                           2017年6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