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大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灵宝市阳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阳店镇柿子园村主道路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阳店镇柿子园村主道路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三示工程(2018)016号 、三公资建【2018】319号。
二、磋商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三门峡产业集聚区阳店镇柿子园村。工程内容包括:挖、填土方、C25水泥混凝土路面、过路管涵等工程;
2、预算资金:908178.03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 期:30日历天;
5、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质量合格。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18年10月30日09时00分
2、磋商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四、磋商结果:
成交人:河南暖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大写:玖拾万零伍仟元整
小写:905,000.00元
工 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及注册编号:祝春晓 豫(241141563556)
五、发布媒体:
本次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开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阳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电话):张先生(188398758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大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分公司地址:灵宝市开元大道安泰小区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电话):姚女士(15503987135)
电子邮箱:281609698@qq.com
监督部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联系电话:0398-2751023
公证机构:三门峡市诚信公证处
公证员:水建军、王海俊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公司或招标单位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