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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卷烟零售客户满意度调查项目谈判公告

浏览量:1910  发布时间:2017/7/17 11:41:00

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对卷烟零售客户满意度调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卷烟零售客户满意度调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市卷烟供应工作及专卖、营销、订货、配送等各项服务质量,查找工作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卷烟销售网络各项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1. 卷烟供应工作的满意度。包括零售客户对烟草公司卷烟供应政策、卷烟供货总量、紧俏货源分配、搭配销售情况、断货情况、压货情况、卷烟销售价格情况和卷烟市场假烟情况八个方面的满意度。

2. 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包括客户经理服务、专卖管理员服务、订货服务、送货服务、货款结算服务、投诉服务六个方面的服务满意度,具体评价到客户经理、专管员和送货员。

3. 总体满意度。包括全市总体及各分项满意度、全市及各分公司总体满意度。由卷烟供应工作和服务工作按一定权重比计算得出。

4. 发现许昌市卷烟供应工作及服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三)调查形式:电话调查(保留全过程调查录音)

(四)调查数量:每年从全市零售客户中抽取调查样本2000个,调查样本选择要兼顾各县(区)分公司客户经理、专卖管理员、送货员。

    (五)其他:调查服务期共三年,每年调查一次,调查后采用综合分析和统计分析的方法,形成调查报告。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定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四、谈判资质: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调查或市场研究公司。

 (二)从事市场调查行业5年以上。

 (三)具备市场调查及相关业务经验。

 (四)具有专业的数据统计、分析软件和硬件设备及场地。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时须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如有资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

五、谈判公告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 2017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许昌市魏都区湖滨路43号许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4楼401室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谈判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 2017年7 月 25 日9:00(北京时间)止,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谈判时间: 2017 年7 月 25日9:0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三楼会议室(河南省许昌市湖滨路43号)

4、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许昌市烟草公司内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                           

地  址:河南省许昌市湖滨路43号(湖滨路与华佗路交叉口往北100米路西)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4-2188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