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烟用物资运输、装
卸、整理、车辆洗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烟用物资运输、装卸、整理、车辆洗车服务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的委托,就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烟用物资运输、装卸、整理、车辆洗车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烟用物资运输、装卸、整理、车辆洗车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XCZB19-1707037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一标段为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项目,二标段为物资烟叶整理、装卸服务项目,三标段为车辆洗车清洗服务项目。
2.4预算金额:一标段为17万元/年,二标段为28万元/年,三标段为2.5万元/年
2.5服务周期:两年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输企业,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有效齐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整理装卸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车辆清洗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投标单位只能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7月17 日—2017年 7月 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31号中迈·红东方广场A区1单元(商务楼)2105室)
4.3招标文件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时提交资料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注: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9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106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内网》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
联 系 人:孟晓楠
联系电话:0379-66282642
地 址:洛宁县兴宁西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2361518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105室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7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