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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沟酒业制曲设备更新、曲房改造及晒场工程(CZ)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3427  发布时间:2018/10/26 17:29:00

皇沟酒业制曲设备更新、曲房改造及晒场工程(CZ)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皇沟酒业制曲设备更新、曲房改造及晒场工程(CZ)

(二)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8】56号

(三)中心编号:永公采【2018】56号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7日

(五)开标日期:2018年10月26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招标控制价:466978.1元。

(八)评标办法:最低价评审法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 资格审查情况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河南省强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祥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原因:无

三、评标信息

(一)评标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上午10:00

(二)评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标委员会名单:王鸣、张峰、牛俊友

(四)中标候选人

1、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强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61000.00元

交货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王涛

项目经理证书类型及编号:二级建造师;豫241141567973

2、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祥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62000.00元

交货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梁静华

项目经理证书类型及编号:二级建造师;豫241151568004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7000.00元

四、公告发布媒介和公示期: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期:7日

五、异议和投诉:各有关当事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城市农业局

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东段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 13837030676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18137059771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