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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办公设备家具维修、法律顾问、供暖改造设计、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836  发布时间:2017/7/17 11:03:00

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办公设备家具维修、法律顾问、供暖改造设计、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办公设备家具维修、法律顾问、供暖改造设计、监理服务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的委托,就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办公设备家具维修、法律顾问、供暖改造设计、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办公设备家具维修、法律顾问、供暖改造设计、监理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XCZB19-1707039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一标段为办公设备家具维修服务项目,二标段为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三标段为供暖安装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四标段为供暖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2.4预算金额:一标段为4.5万元/年,二标段为2.5万元/年,三标段为2万元,四标段为2万元

2.5服务周期:一标段为两年,二标段为两年,三标段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四标段为施工全过程及其保修期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内容;

3.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标段:

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且在洛宁县城设有固定经营场所;

3.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有效齐全;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热力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有效齐全;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投标单位只能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7月17 日—2017年7 月2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31号中迈·红东方广场A区1单元(商务楼)2105室)

4.3招标文件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时提交资料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注: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11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106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内网》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烟草公司洛宁县分公司

联 系 人:张志鹏

联系电话:0379-66285986  

地    址:洛宁县兴宁西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2361518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105室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