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巩义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巩义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8-66;
项目地点:巩义市公安消防大队内;
采购金额:200万元;
采购内容:城市主战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采购(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品目号
采购货物名称
采购货物数量
备注
01
城市主战消防车
1辆
具备牵引照明功能,载液量不少于4吨
抢险救援消防车
1辆
具备牵引照明功能,最大牵引力:16800lbs(7560kgs)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验收合格标准;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8年9月1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10月24日
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评标专家名单:胡可钦、郭良正、张燕锋、牛晓丽、陈振文
四、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湖北三六一一特种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纱帽街通江四路16号
中标金额:1992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历天
成交质量:符合国家有关验收合格标准
质保期:一年
主要成交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投标设备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1
城市主站消防车
FQZ5180GXFPM50/H
辆
1
1192000.00
2
抢险救援消防车
WHG5151TXFJY80
辆
1
800000.00
五、公示媒体及公示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8年10月26日)。
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有关规定由成交人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固定金额:25912.00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巩义市公安消防大队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新兴东路109号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徐女士 张女士
电话:15286829950 电话:0371-60926170
邮箱:longhuadl@163.com
各供应商对中标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6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