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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浏览量:2390  发布时间:2018/10/24 16:00:00

偃师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偃师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偃师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偃公采〔2018〕108号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18】241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本次将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160型环卫型湿地推土机一台和50型装载机各一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预算:

一标段招标控制价:70万元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40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采购160型环卫型湿地推土机一台

二标段:采购50型装载机一台

5、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供货完毕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要求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18年10月9日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18年10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四室

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庆献利、马燕波、任淑贤

磋商小组成员组成:李扬(组长)、曹洪芳、董迎辉(采购人代表)

五、成交信息:

一标段成交单位:郑州宣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大王庄村16号

成交金额:¥678000.00元(人民币陆拾柒万捌仟元整)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供货完毕

二标段:经过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根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供应商须知”18.2条规定,二标段磋商失败。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按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执行,一标段代理服务费为600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偃师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18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董迎辉

电话:139388018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北航科技园3号楼4楼405室

联系人:马燕波

电  话:0379-62223903

电子邮箱:374556391@QQ.com 

本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2018年10月25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