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新安县新城实验学校委托,就 新安县新城实验学校塑胶操场改造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新城实验学校塑胶操场改造项目项目
2.代理机构编号:NJYD18-LY-ZB-141号
3.建设内容:室外体育和娱乐设施工程施工。
4.预算金额:49.4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地点:新安县新城实验学校
7.工期要求:12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谈判时间:2018年10月23日
谈判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北航科技园2#楼1201室
三、谈判小组成员:吉文峰、姚琳、张季梅
四、成交人结果如下:
成交人:江苏嘉旺塑业有限公司
成交价:491800.00 元
工期:11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地 址:宝应县曹甸镇供应集中区晨化路
五、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新安县新城实验学校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937935111
地 址:新安县新城区杭州路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379-69916877
邮 箱:lynjyd@163.com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龙鳞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2#1201室
七、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