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理及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浏览量:2497 发布时间:2017/6/5 16:41:00
一、招标条件 范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分别为:一标段:倪庄至高杨董公路改建工程;二标段:高杨董至S307公路改建工程;三标段:白衣阁至东屯二期公路改建工程;四标段:张庄敬老院至X013线公路改建工程;五标段:濮城北关至S101公路改建工程;六标段:濮阳市盛通聚源新材料产业园道路建设;监理标段。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补及地方财政,招标人为范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及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范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理及施工一标段) 2.2、招标编号:HXZB-HN-170513 2.3、投资额:一标段约2000万元 2.4、建设地点:范县境内; 2.5、资金来源:省补及地方财政; 2.6、工 期:施工标段:90日历天/标段;监理标段:施工中标工期及保修期;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一至五标段施工阶段及质保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2.10、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范县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所有标段中的一个标段,否则报名无效。 2.1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2.12、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6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现对施工一标段及监理标段进行招标。 施工标段: 一标段:倪庄至高杨董公路改建工程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一至五标段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必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6)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金额500万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8)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报名截止环节内有效)。 (9)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4)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需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报名截止环节内有效)。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需携带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范县天悦风雅酒店报名,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2、施工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持身份证同时到场报名;(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职称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5)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上岗证;(6)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7)投标企业近年以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监理标段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和项目总监持证现场报名,并按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提交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2)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无在建承诺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4)财务报告;(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5、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供查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能查询到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留两套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5日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三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标段 贰拾万 元;监理标段 叁仟 元;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范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系人:万先生 电话:0393-5263301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13526638380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7年 6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