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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城供水管网工程水井-大口井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2360  发布时间:2017/6/5 16:46:00

卢氏县城供水管网工程水井-大口井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城供水管网工程水井-大口井工程已经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鸿泽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城供水管网工程水井-大口井工程  

2.2项目编号:BRR17-HN-ZB-213  

2.3工程概况:卢氏县城供水管网工程水井-大口井工程,位于卢氏县城区域,共4口井。分别位于:J1东明路与滨河路交汇处西北角、J2桃花谷路西45km与滨河路北35km交汇处、J3公路局家属院东40m与滨河东路北50m交汇处和J4卢氏县二水厂内东北角。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建设地点:卢氏县城区域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水井施工壹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7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 年6月12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拟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2017年3月至5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4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4.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7年6月27日15时30分,地点为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标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鸿泽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  磊   

电    话:1393988826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申晓东  

电    话:0398-2255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