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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滨河公园一期、二期绿化提升工程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722  发布时间:2017/7/14 17:27:00

一.招标条件

   汝阳县滨河公园一期、二期绿化提升工程及监理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现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汝阳县滨河公园一期、二期绿化提升工程及监理项目;

    2.2招标编号:汝公交易【2017】-GC-068(兴建);

    2.3建设地点:汝阳县;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工 期:一标段:240日历天;二标段:240日历天;

三标段监理:服务期:施工、保修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汝阳县滨河公园一期绿化提升工程;

二标段:汝阳县滨河公园二期绿化提升工程;

三标段:汝阳县滨河公园一期、二期绿化提升监理;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9拟投资额:项目金额约4105.7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①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含)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自注册建造师签发日期之日计算至公告发布日),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缴纳的2015年07月以来连续两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提供查询途径);③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缴纳的2014年07月以来连续三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提供查询途径);④拟派入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缴纳的近三个月以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提供查询途径);⑤投标人须具有自2014年1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市政工程(含园林)、金额为2000万或以上的项目】业绩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3三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③且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缴纳的2016年07月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④投标人须具有自2014年1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市政工程(含园林)、金额 50万或以上的项目】业绩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4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带有“二维码”可查询的财务报表(如二维码不符合,可提供正规审批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5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且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07月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3.6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须出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8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3.9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10投标人可对符合条件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依据标段顺序中标一个标段。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07月17日至2017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

4.3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一标段、二标段(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职称证书,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社保局开具的社保证明及查询途径、劳务合同;(3)需提供自2014年1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1项2000万元以上市政工程(含园林)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4)拟任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社保局开具的社保证明及查询途径、劳务合同;(5)拟派入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的有效的岗位证书、社保局开具的社保证明及查询途径、劳务合同;(6)企业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带有“二维码”可查询的财务报表;(7)无行贿犯罪证明{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社保局开具的社保证明及查询途径、劳务合同 ;(9)信用中国网页查询盖章。

三标段:(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项目总监证书社保局开具的社保证明及查询途径、劳务合同;(4)自2014年1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市政工程(含园林)、金额 50万或以上的项目】业绩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合同、竣工验收报告);(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社保局开具的社保证明及查询途径、劳务合同; (6)企业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带有“二维码”可查询的财务报表;(7)无行贿犯罪证明{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信用中国网页查询盖章。

其他: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装订)。逾期谢绝报名,报名时提供的各类证书、资料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为真实有效,经审核如递交虚假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名。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小组独立负责。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07月17日至2017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按成本收取费用.售后不退。

六、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8月08日上午09: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9-68232129

地址:汝阳县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79-65786688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国宝大厦1110

    邮箱:hnxjwt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