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 正文

郑州市二七区2018年第一批道路大中修整治项目施工 (一、三标段)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293  发布时间:2018/10/10 17:30:00

 

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2018年第一批道路大中修整治项目施工(一、三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2018年第一批道路大中修整治项目施工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8-7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对二七区下列区管道路进行大中修整治:

道路名称

起止点

长度(m)

沁河路

郑密路--金水河桥

240.675

汝河路

嵩山路-金水河桥

332.594

铁文街

陇海路铁文街交叉口—苗圃熊耳河桥

493.091

耿河西街

兴华街-阳光四季小区

181.051

台富路

益民路—正兴街

188.665

自由路(东段)

民主路—未知道路

95.896

西一街

二七路—台富路

131.024

蜜蜂张北街

京广北路—太和路

320.482

建设内容:现状车行道洗刨覆浇,人行道新建提升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沁河路、汝河路整治工程;

三标段:铁文街、耿河西街、台富路、自由路(东段)、西一街、蜜蜂张北街整治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约992万元;

工期要求:45日历天/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8年8月27日—2018年8月3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4.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10月10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22室

评标专家名单:郑冰、时红杰、张浩、党书欣、谷爱霞

5.评标结果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成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阳城大道摩根国际16楼

投标报价:3607053.40元

工期:45日历天

投标质量等级: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李俊伟

注册编号:豫241141449537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河之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81号6层

投标报价:3662648.59元

工期:45日历天

投标质量等级: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朱钊锋

注册编号:豫241121341539

第三中标候选人:衡阳市蒸湘建筑工程公司

单位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解放西路90号(君恒花园一栋九楼)

投标报价:3699091.12元

工期:45日历天

投标质量等级: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仇小勇

注册编号:湘243131322864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亚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高新区瑞达路彩虹花园26号楼1楼

投标报价:4352186.72元

工期:45日历天

投标质量等级: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荆延庆

注册编号:豫241161690613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宏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驻马店市汝南县南海大道西新武装部正对面四楼

投标报价:4327356.70元

工期:45日历天

投标质量等级: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张成强

注册编号:豫141161728589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河之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81号6层

投标报价:4397634.54元

工期:45日历天

投标质量等级: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朱钊锋

注册编号:豫241121341539

6.公示媒体及公示期限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公示期限为3日。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371-68988061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兴华南街向南300米

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联系人:严女士               

电话:0371-55022101/13598120544

 

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