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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绿化工程管理处2018年工具车辆采购项目二标段(三次)的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1689  发布时间:2018/10/10 10:29:00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绿化工程管理处委托,就洛阳市绿化工程管理处2018年工具车辆采购项目二标段(三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洛阳市绿化工程管理处2018年工具车辆采购项目二标段(三次)

2、项目编号:HNTFLY-2018-55号

3、政府采购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18]18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二标段采购皮卡车4辆(直列四缸,多点顺序电喷汽油机,排气量≥2.4L);

2、成交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日历天数)完成供货;

3、提供好后续使用指导工作;

三、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 21 日

四、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年10月09日15时30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四室

五、谈判小组名单:蔡志刚、蔡丽朋、高学斌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济源市鑫飞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源市新济路车管所东1000米路北

七、成交金额:304000元(叁拾万零肆仟元整)

八、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1000元(含一标段、二标段),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成交人无需支付。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绿化工程管理处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桥南国花园南侧洛龙绿化所院内

联   系   人:李晓庆

电        话:0379-63925280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英才路34号院1-403室

联   系   人:郇红丽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lyszfcg1703

电        话:0379-65159277   

邮        箱:hntfgczjzxly@163.com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