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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东方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薛湖李井库点建设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3988  发布时间:2018/10/9 16:36:00

永城市东方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薛湖李井库点建设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永城市东方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薛湖李井库点建设项目

(二)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8】106号

(三)中心编号:永公采【2018】106号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11日

(五)开标日期:2018年10月9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招标控制价:1043277元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 资格审查情况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河南春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永城市光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永城市宏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原因:无

三、评标信息

(一)评标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10:00

(二)评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名单:马徵、刘杰、李晓红

(四)中标候选人

1、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春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36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建瑞

项目经理证书类型及编号:二级建造师;豫241141450103

2、第二中标候选人:永城市光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41922.6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杜新建

项目经理证书类型及编号:二级建造师;豫241161710013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11000.00元

四、公告发布媒介和公示期: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期:7日

五、异议和投诉:各有关当事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城市东方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薛湖李井库点

地址:永城市薛湖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 13569380808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18137059771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