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已交办非法集资案件的涉案资产评估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HNSMXZB-2017-07-05
经有关部门批准,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湖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现对湖滨区已交办非法集资案件的涉案资产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选择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 项目概况:涉及三门峡市湖滨区行政范围内的非法集资案件,对有关部门交办的涉案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2、 项目名称:湖滨区已交办非法集资案件的涉案资产评估;
3、 项目地点:三门峡市湖滨区行政范围内;
4、 采购范围:选择一家优秀的资产评估公司进行本项目的资产评估;
5、 服务期限:五年(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
6、 质量标准:合格。即: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二、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实施条例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合格有效的经营许可范围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资质,并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确定一名成交人。
三、报名时间和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在代理公司(三门峡市和平路中段嘉亿城市广场57号楼1单元16-14室)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2、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①资格审查报名表(见附件)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被委托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④资质证书(副本)⑤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⑥单位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
3、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肆套存档(复印件及公章应清晰可辩,并按上述顺序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资格审查报名表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四、谈判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交至代理公司基本账户。
账户名称: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郑汴路支行
账 号:6687 6180 1551 0000 0234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为谈判会议开始时间)、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六、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湖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三门峡市湖滨区招标办
联 系 人:郭先生(0398-2772102、13525855566)
招标单位:三门峡市湖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大岭路南段与南环路交叉口东北角(湖滨区司法局五楼)
联 系 人:王倩0398-85231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闫工13949768341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北、中州大道西公寓A座1单元12层A9号
联 系人:闫工13949768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