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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环境保护局虞城县23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4234  发布时间:2018/9/30 17:29:00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虞城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虞城县环境保护局虞城县23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项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虞城县环境保护局虞城县23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项目

1.2采购编号:虞财采购【2018】185号  商政采【2018】448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人民币1628.4万元。

2.2招标范围及内容:(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运维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核心产品为:(PM10)分析仪、(PM2.5)分析仪、运维费用。

2.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5售后服务期限 :3年

2.6质量:合格

三、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  

2018年08月30日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 

开标时间:2018年9月30日上午9时整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9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王美香、张领、韩卫杰、丁红涛、姜惊涛、苏天增、白胜利

五、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雪城软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区汉威国际传感器产业园7号楼12A层

投标报价:大写:壹仟伍佰玖拾壹万玖仟壹佰元     小写:15919100.00  元

质保期:三年     

供货期及售后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三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启恒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东段11号1102号

投标报价:大写:壹仟贰佰伍拾捌万元   小写:12580000.00元

质保期:三年    

供货期及售后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三年 

六、监督单位:虞城县环境保护局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虞城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15637036696

地址:虞城县境内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心怡路交叉口威思顿广场12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0-2555006                                                    

2018年9月30日

 

虞城县环境保护局虞城县23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