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8月20日经国务院同意后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转发实施。《指导意见》出台基于中央要求、民生需要、各方期盼。提出 “四个坚持”:坚持系统推进、分类施策、降本增效、强化保障。对已运营项目,要求按合同办事、及时按效付费、降本增效、金融机构优化融资结构、加强运营监管、规范移交。对在建项目,要求排好优先顺序、加快建设进度、保障融资需求。同时明确足额安排预算并严格执行、用好地方政府债券工具、整合相关资金资源渠道,并明确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责任,推动落地实施。点击查看更多(国务院办公厅)
02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修订更新,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2025版执法事项清单)。2025版执法事项清单的修订标志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体系的进一步完善。2025版执法事项清单共包含268项行政执法事项,其中34项与招标采购领域密切相关,覆盖了通信工程、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质量等多个关键领域。这些相关事项旨在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行为的发生。例如,2025版执法事项清单中明确了对重大技术装备招标投标活动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职责,以及对招标人违规集中招标或资格预审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这些规定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招标投标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
03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再次公开征求《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2025年版)》修改意见的通知
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2025 年版)》修改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经公开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现再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4日,意见反馈至0898-65335090,sztbbgs_szjt@hainan.gov.cn。《若干措施》适用于海南省各级政府投资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各方行为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履约等环节作出规定,自2025年12月18日施行,有效期3年,2024年版同时废止。(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04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
近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5年9月1日起,四川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使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有效期2年。此次改革明确厘清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分工,推动评标专家回归技术服务定位。《通知》要求完善招标档案制度,落实定标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管理,推动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覆盖开展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并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体系,为招标人依法科学定标提供有效参考。《通知》要求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及时开展宣传解读,指导、推动招标投标活动各方主体正确理解、运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配套发布的《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工作指引(试行)》,对实施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按流程细化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和具体要求,引导、推动招标人正确落实主体责任,依法科学开展定标工作。(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05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通知
近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解决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推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通知》明确加快推进“评定分离”制度,实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完善“评定分离”制度规则,优化定标委员会组成,推行定标客观量化及信息 “双公开”。推行集中与提级相结合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创新发包方式,加强财政资金穿透式监管,完善中小企业参与机制。同时创新评标定标机制,优化投标报价竞争与评审规则,加强对实际施工单位的评审,推广 “暗标”、分散及远程异地评标,明确评标专家终身负责,推行评标专家酬劳集中支付及AI辅助评审。此外,还从履约与信用管理、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规定。(广州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