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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7月29日-8月4日)

浏览量:7837  发布时间:2024/8/12 16:02:00

NO.1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提高评标专家队伍整体素质,促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提高评标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3年第29号令)进行了修订,形成《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包含评标专家基本要求、评标专家库组建、评标专家日常管理、评标专家抽取和共享、监督管理等七章共三十六条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9日。


  NO.2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出席国新办“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8月1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袁达、肖渭明出席。有关深化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建设高质量发展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大力气破除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壁垒。建立了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制度,开展问题核实整改,紧盯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坚持查线索、抓整改,在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能源资源、抽水蓄能等领域纠治了一批突出问题,企业和老百姓能够亲身感受到这些红利。另外,现在还推广了部分地区建立全省统一招标文件规范文本、发布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等经验做法。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坚决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的部署要求,会同各有关方面进一步巩固上述成果,抓紧完善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基础制度,推动交通运输、商贸物流、能源市场等重点领域统一市场建设,持续纠治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新成效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支撑。


  NO.3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方式


  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方式,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场监管总局举报。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依法、公正、高效原则,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材料,着力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为各类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环境。受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的方式包括:一、电话:010-88651957;二、信箱: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三里河办公区(公平竞争审查举报信箱),邮编100820;三、电子邮件地址:gpjzsc@samr.gov.cn。


  NO.4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废止《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决定》已于2024年7月26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NO.5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营商环境争创一流行动方案》


  7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营商环境争创一流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聚焦高质量发展,打造竞争有序的市场化营商环境。(一)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为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清单推送、问卷反馈、咨询投诉、满意度评价等一站式服务。(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实现多场景应用。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互通共享应用,实现电子印章全流程网上申领、100%免费发放,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持续破除隐性壁垒。持续破除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隐性壁垒,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竞争。(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组织政策措施抽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质效提升行动。(五)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审100%全省工位“大循环”,运用网格化监管系统,实现投诉举报移交、分办、受理、转办、督办、反馈全链条闭环处理监管。(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不断优化电子交易平台功能,规范电子交易行为,实现政府采购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完善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推进合同变更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采购活动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