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适应建筑业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招标投标市场行为,根据国家推进招标投标改革创新要求,省厅组织对《河南省建设 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豫建〔2018〕16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 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大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
二、 各单位要加强对《新办法》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单位、人员及评标专家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监督管理人员能力水平,强化全社会依法招标投标意识, 不断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三、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加强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优化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强化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应用,加强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有效提高数据采集质量,推动建筑业“两场联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相关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功能,切实解决招标投标中的实际问题。
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