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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0年30号)

浏览量:2066  发布时间:2021/11/23 18:09:00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0-622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物联网基础、仿真实训室和VR编辑实训室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翰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1号六合之家8号楼2单元1308号
被投诉人1: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以下称采购人)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黄河大街北段被投诉人2:河南蒂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经北六路李南岗嘉苑3号楼1020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第七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一览表部分参数要求具有排他性,部分证明要求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对潜在供应商投标具有不公平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请求不予支持。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