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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1年第24号)

浏览量:2544  发布时间:2021/11/23 17:55:00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0-1410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双丰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南路与永平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
被投诉人1: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10号被投诉人2:河南省泰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08号16栋2单元3层140号
相关供应商:郑州昌盛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2号附1号
当事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10号
四、基本情况
河南双丰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事项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环节否决投诉人的投标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判定本项目中标无效,重新采购;追究代理公司、评标委员会的违规行为。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本次采购项目评标结果无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规定的原则,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省财政厅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