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信用> 正文

关于对通过微信探听泄露评标信息的两名评标专家暂停抽取资格的通知

浏览量:3703  发布时间:2021/11/23 17:48:00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各位专家:

近日,接到举报发现两起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通过微信群探听、泄露评标信息的行为。经调查,对这两名专家予以暂停六个月和十二个月抽取资格。具体如下:

评标专家聂杏莉在明知探听专家评标行踪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依然加入多个评标专家微信群,并于2020年9月到12月期间多次通过微信向不同评标专家发送信息,询问专家去向地点,探听专家参加评标活动情况。经洛阳市调查并向10余名评标专家取证,该行为属实。

评标专家何海峰在2020年12月7日接到评标邀请电话后,在微信群中主动发送带有评标地点的文字;并于2020年12月8日评标前被现场监督人员、公管办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并终止其当天项目评标。经辉县市调查,该行为属实。

这两名评标专家的行为扰乱了评标专家管理秩序,在评标专家中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依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和《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暂停聂杏莉评标专家抽取资格十二个月(2021年5月10日—2022年5月9日),暂停何海峰评标专家抽取资格六个月(2021年5月10日—2021年11月9日)。

请各位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评标职责;发现其他评标专家涉嫌泄露评标信息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及时保留证据并向我办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2021年5月8日

来源: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