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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10月18日-10月24日)

浏览量:9867  发布时间:2021/10/29 9:49:00

 NO.1

  国家发展改革委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21日。

  NO.2

  广西发布三项招标文件范本(征求意见稿)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范本(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三份文件于近日进行了发布,并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NO.3

  海南: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标

  近日,海南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在海南省及各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中心开展招投标活动的政府投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必须使用电子标;代建、设计施工总承包、试验检测等与公路建设工程有关的招标投标,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电子标,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

  NO.4

  黑龙江:有严重失信等行为的建筑业企业,不得作为直接发包工程的承包人

  近日,为进一步优化黑龙江全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规范工程直接发包行为,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暂行办法》明确,承包人须具备与所承担的直接发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和安全许可、项目班子人员。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等行为,被限制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不得作为直接发包工程的承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对其选择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总承包、材料设备供应商等承包单位承担首要责任。(黑龙江省住建厅网站)

  NO.5

  漳州:深挖彻查招标人、评标专家、投标人、投标“掮客”隐形联系

  日前,福建漳州出台《漳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黑恶势力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等突出问题,利用大数据分析重点整治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方案》,本次整治分为三个阶段展开。其中,今年11月至2022年4月为集中整治行业乱象阶段,漳州市将运用招投标大数据分析成果、实名制监测分析成果,重点排查存在疑似违规点的招标项目,查处挂靠、转包行为,并深挖彻查招标人、评标专家、投标人、投标“掮客”隐形联系,打击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