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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改革动态(2019年4月16日-4月30日)

浏览量:2661  发布时间:2019/5/14 11:10:00

一、改革总体部署

4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当前经济工作;听取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情况汇报,对打好脱贫攻坚战提出要求;审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适时适度实施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主要宏观经济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市场信心明显提升,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实施,改革开放继续有力推进,一季度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好于预期,开局良好。

会议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看到,经济运行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外部经济环境总体趋紧,国内经济存在下行压力,这其中既有周期性因素,但更多是结构性、体制性的,必须保持定力、增强耐力,勇于攻坚克难。

会议强调,做好全年经济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稳中求进、突出主线、守住底线、把握好度,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要通过改革开放和结构调整的新进展巩固经济社会稳定大局。要细化“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落实举措,注重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办法稳需求,坚持结构性去杠杆,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化解风险,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宏观政策要立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质的提升,更加注重激发市场活力,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

 会议要求,要把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稳增长的重要依托,引导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做强做大新兴产业。要有效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快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优势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要以关键制度创新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科创板要真正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要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扩大外资市场准入,落实国民待遇。要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近期安全生产问题突出,要举一反三,有效防范,精准治理。

会议认为,2018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第一年和作风建设年。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开局良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是必须完成的重大任务。今后两年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剩下的都是贫中之贫、坚中之坚、硬仗中的硬仗。要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用好考核结果。对考核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较为突出、脱贫摘帽后松劲懈怠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坚决整改,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会议强调,脱贫攻坚期内已脱贫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相关政策要保持一段时间,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贫困县脱贫摘帽后,要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的减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有效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人口。

会议指出,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需要通过法治方式提升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制定《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

会议强调,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设计制度规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作为工作中心环节,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不断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党委宣传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实落地。

 4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2019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承办情况汇报,要求更好汇聚众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确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措施,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会议指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集中各方智慧、改进政府工作、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今年国务院部门承办的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占总数94%以上。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抓手,推动政策措施更好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和回应群众期盼。会议要求,一是压实责任,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对涉及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年内能解决的要限期解决,暂时难以解决的也要积极推动。二是创新方式,畅通政府与代表委员联系的“直通车”。建议提案答复前要深入调研,与代表委员直接沟通,有需要的要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三是认真做好办理回复,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并进一步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答复,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四是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力戒形式主义,用实打实的举措解决问题,提升政府工作水平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增加、成本下降,促进就业扩大和新动能成长。一要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扩大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规模,抓紧建立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针对融资难融资贵主要集中在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问题,要将释放的增量资金用于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推广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确保今年民营企业发债融资规模、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规模均超过2018年水平。二要推动银行健全“敢贷、愿贷、能贷”的考核激励机制,支持单独制定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工农中建交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带头,确保今年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30%以上、小微企业信贷综合融资成本在去年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实质性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三要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降低企业融资费用。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年度支持小微企业2000亿元担保贷款、户数10万户以上。各地要尽早实现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担保费率不超过1%、500万元以上不超过1.5%的目标。四要引导银行提高信用贷款比重,降低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清理规范企业抵押登记、资产评估、过桥等附加费用,有关部门要对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和违规收费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4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措施,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讨论通过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实施方案,加快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才促进扩大就业。

会议指出,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就业优先政策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就要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稳就业是“六稳”的首要任务。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和高职扩招,既是保持就业稳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关键举措,也是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会议确定了实施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具体措施:一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今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三年内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培训重点面向职工,兼顾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支持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困难企业职工转岗培训。加大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力度。二是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设立专项账户,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强化资金监管和使用情况公开,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严惩。三是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均可参加培训并获得补贴。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支持企业、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民办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加强培训质量监管,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

会议讨论通过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高职扩招100万人任务的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高职扩招重点布局在优质高职院校、发展急需和民生领域紧缺专业、贫困地区。加大东部地区院校向中西部地区招生。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单列招生计划。取消高职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限制,在学前教育、护理、家政、养老、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规模。二是今年高考前组织一次高职扩招补报名,主要面向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10月份面向今年退役军人再增加一次报名。允许符合条件的往届中职毕业生参加高职招生。三是扩招以高职院校单独考试为主,各地可在高考前、后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四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保证培养质量。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推动高职毕业生在落户、就业、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为更多青年凭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提供舞台。

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

4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召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部署视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徐善长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胡春华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要求,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根本性、全局性、制度性的重大改革创新。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扎实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切实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权威性,确保合法有效的管理措施应列尽列、全部纳入,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隐性准入门槛和地方自行制定的准入类负面清单要坚决清理取消,实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建立并不断完善实时调整与定期调整相结合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使清单与“放管服”改革最新进展紧密结合,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呼声、推动准入门槛不断放宽,实现“一年一修,动态调整”。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建立统一的清单代码体系,使清单事项与行政审批体系紧密衔接、完全匹配,实现“一目了然,一网通办”。

会议强调,实施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了解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跟踪清单落地实施情况,积极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实施的新举措、新方法、新手段,不断完善清单制度体系。

三、国企国资改革

近日,国务院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

《方案》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切实转变出资人代表机构职能和履职方式,建成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方案》强调,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国有企业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坚持权责明晰分类授权,做到权责对等、动态调整;坚持放管结合完善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方案》提出了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主要举措。一是优化出资人代表机构履职方式。出资人代表机构要依法科学界定职责定位,通过实行清单管理、强化章程约束、发挥董事作用、创新监管方式,加快转变履职方式,依据股权关系对国家出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二是分类开展授权放权。出资人代表机构对不同类型企业给予不同范围、不同程度的授权放权。其中,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一企一策有侧重、分先后地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对其他商业类和公益类企业,要充分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对其中已完成公司制改制、董事会建设较规范的企业,要逐步落实董事会职权。三是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夯实管理基础、优化集团管控、提升资本运作能力,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四是完善监督监管体系。通过搭建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平台,整合监督资源,严格责任追究,实现对国有资本的全面有效监管。

《方案》强调,要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精细严谨、稳妥推进的工作要求,坚持一企一策、因企施策,不搞批发式、不设时间表,对具备条件的,成熟一个推动一个,运行一个成功一个,不具备条件的不急于推进,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

四、地方改革

近日,河北省承德市出台《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7个方面20条举措,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支持,破解发展热点、难点问题。

强化要素保障。对民营制造业企业加强土地供给,优先保障用地计划指标、占补平衡指标,县(市、区)自身指标保障不足部分,由市级统筹协调解决。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新增公司类贷款中,对民营企业原则上按照大型银行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的比例安排,通过3年时间,逐步实现银行业对民营企业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比例不低于50%;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基准利率,其他金融机构采取可执行的最低贷款利率标准;建立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完善全市重点项目、优势企业、困难企业贷款需求和金融货币信贷政策资源数据库。

加强财政支持。依托承德市国投集团所属的蓝天基金、财通基金、财鑫基金,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基金,与预算内产业扶持资金、上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等捆绑使用,通过股权投资,对为民营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贷款风险补偿、对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给予适当保费补贴的方式,支持民营企业融资。

鼓励创新驱动。在享受省级奖励基础上,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再给予300万元奖励,对省级研发平台再给予100万元奖励。加强院企、校企、企企间科技协作,支持创建开放式科技创新服务平台,2019年在承德高新区打造仪器仪表、输送设备、汽车零部件三个开放式创新平台。鼓励人才引进,对民营企业聘请的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由本级财政部门等额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给予奖励。科技创新人才在企业兼职允许领取相应报酬。

优化发展环境。在全市开发区范围内开展工业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完善“容缺受理+告知承诺”项目审批制,实现“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修订完善《承德市本地产品目录》,鼓励项目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依规优先使用《承德市本地产品目录》产品,禁止项目建设单位和业主单位以总包名义规避本地产品采购。

扶持民企做大做强。各开发区建设的标准化厂房可以对初创期民营企业免除一定期限租金。对年度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每户由本级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实施“2111”工程,即在承德市范围内,围绕社会责任感强、创新能力突出、脱贫攻坚贡献大的民营企业,市政府每年评选20家行业龙头、100家小巨人、100家“苗圃”、100名优秀企业家。对纳入“2111”的企业实行市县两级领导包联制度。承德市委、市政府每年组织行业龙头、高新技术企业优秀企业家培训班,着力打造高质量企业家队伍,培训费用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落实。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