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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改革快讯(9月17日至9月23日)

浏览量:5201  发布时间:2018/9/28 10:08:00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9月20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加强党对改革工作的领导,不仅要体现在议事决策上,也要体现在抓落实、见成效上。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要拿出敢于担当的勇气和决心来,越是难度大的改革,越要动真碰硬,一抓到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必须坚决改、马上改。对事关战略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福祉的紧要问题,要科学统筹、优先解决。要结合实际,既抓全局的重点,也抓局部的重点,做到大局小局一盘棋。要把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放到更加突出位置来抓,对收入分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环境治理、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要结合群众的现实需求,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改革举措。要在务实戒虚上下功夫,把更多精力放在解决一个一个实际问题上来,解剖麻雀,把问题想深、想细、想透,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是谁的问题就由谁来解决。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把已定减税降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部署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投资,以扩大内需推进结构优化民生改善;确定促进外贸增长和通关便利化的措施。会议强调,在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情况下,要进一步激发我国市场活力,一个关键举措是要加大简政减税降费力度。要把减税降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实,决不允许拖延和打折扣,决不允许自行其是。要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在机构改革中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违反规定的要坚决纠正,坚决查处征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要抓紧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方案,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意见》指出,要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见》从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支付、监测等环节,明确了五个方面政策措施。其中,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定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合理诊疗、合理用药。

 

9月21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证照分离”改革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有关情况。此次选取试点效果良好的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作为第一批改革事项,从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推开,将来逐步取消,做到成熟一批复制推广一批。

 

近日,山东省发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将在9月30日前实现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山东省还将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等情况外,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环节,将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两个环节压缩为一个环节。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