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时政要闻> 正文

每周改革快讯(9月3日至9月9日)

浏览量:7637  发布时间:2018/9/17 10:40:00

9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决定完善政策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部署打造“双创”升级版,增强带动就业能力、科技创新力和产业发展活力;通过《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会议指出,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我国前所未有的重大税制改革。要在确保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基础设施联通、多层次储备体系等涵盖产业上中下游的各个环节都做出了系统部署,同时侧重协调、应急、价格等方面的机制建设。《意见》明确,将深化油气勘查开采管理体制改革,抓紧出台油气管网体制改革方案,力争到2020年底前国内天然气产量达到2000亿立方米以上。       近日,青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到2020年将建成责任明确、途径多元、机制完善、技术规范、保障有力、应赔尽赔、修复有效、信息公开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案明确提出,结合青海省生态环境现状,力求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不合理局面,推动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维护环境公平正义,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近日,江西省林业厅就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出台文件,提出以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为统领,积极放活林地经营权,并完善相关金融扶持、林权流转服务措施。江西提出,改革将在依法保护集体林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林地经营权。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积极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与国有林场开展合作经营,推进国有林场场外造林。同时,将建立林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入股等从事林业产业化经营的相关制度;开发省级林业金融服务系统,组建省级林业要素交易平台。       日前,黑龙江省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从师德师风建设、深化综合改革、提高教师待遇四个方面,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上,黑龙江省将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县域“中小学教师编制临时周转专户”,坚持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整,对村小和教学点,按照班师比和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按照高考改革和走班教学需要增加普通高中教师配备。       9月7日,河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例会暨开封现场会在开封举行。会议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是检验提高各地执政能力的试金石。要坚决打好攻坚战,在前期集中攻坚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各市县要打响突击战,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扩大改革成果。要针对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最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在“真”和“实”上下功夫,真联、真通、真办,用实实在在的数据和群众满意度说话。要坚决打好持久战,勇于担当,持续发力,对标先进地区,坚持不懈推进,确保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实现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