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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改革快讯(4月16至4月22日)

浏览量:10101  发布时间:2018/4/26 9:52:00

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五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期限暂定一年),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支出在当月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的限额内进行税前扣除,待领取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政策措施,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高质量发展;决定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现金奖励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使创新成果更好服务发展和民生。       4月18日,从国家发改委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国资委密切合作,扎实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三批试点工作。目前,第一、二批19家试点企业改革工作正有序推进,第三批试点企业共31家,其中,10家中央企业下属企业已有9家报送试点方案,正在研究批复;21家地方国有企业试点企业中,已有10家试点方案得到省(区)政府批复,其余11家企业正在履行报批程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团校改革方案》。《方案》从培训内容、师资队伍、教学组织管理和办学体制机制等4个方面提出了中央团校改革的主要内容。《方案》要求,团中央成立中央团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中央团校改革,到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改革目标。        4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纲要》提出,要把改革开放作为雄安新区发展的根本动力,总结吸收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的经验成果,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探索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路径。对符合我国未来发展方向、对全国起重要示范带动作用、对雄安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新区先行先试,争取率先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率先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提供示范。       4月2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通知》。钢铁方面2018年退出粗钢产能3000万吨左右,基本完成“十三五”期间压减粗钢产能1.5亿吨的上限目标任务。煤炭方面力争化解过剩产能1.5亿吨左右,确保8亿吨左右煤炭去产能目标实现三年“大头落地”。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