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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延误亟待反思

浏览量:7059  发布时间:2009/8/20 10:33:00

■ 政经观察  珠海重大项目建设陷入不差钱差进展的“怪圈”!有些项目受征地拆迁影响,少数项目前期研究不充分,临开工前更改方案,项目不能按期推进。有9个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计划总投资30.28亿元,因前期准备工作不足、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等原因,出现工期延误甚至停工,导致已投入的政府投资资金不能如期发挥效益。(《南方都市报》昨日报道)  珠海市发改部门提出的“下放审批权限、缩短资金拨付时间”是有必要的,有助于在建项目如期完成。但不能回避的诘问是,政策许可、资金均不成问题的项目建设,何以会有相当多的延误?如果不加反思、改进,每次都要在工程建设后期以行政命令加快建设进度、缩短工期,不仅可能诱发工程质量隐患,亦是对将来的不负责任。

    应对本次经济危机而提出的国家4万亿,直接带动了各级各地重大项目建设的热情。珠海各项重大项目提出之后,是否都经过了严密科学的论证?有没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珠三角一体化加强融合等要求进行立项审批?在项目获批前后,又是怎样进行预算、方案设计的,谁来把关,谁来审核?珠海有关部门此次披露的“少数项目前期研究不充分”、“前期准备工作不足”、“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等问题,是不是出在论证、立项审批、预算和方案设计等环节?这些细节不应当在语焉不详中省略。  地方政府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关注程度毋庸置疑,即便前述多个环节出现了“非关键问题”,还可以在具体推进中“边改边做”,仍然出现的工期延误甚至停工,必然有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的执行责任。连同上段所述的各类问题,这些都导致了非常宝贵的政府投资资金不能如期发挥效益,事已如此,为什么不启动针对单位和个人的问责?如果是通过招投标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外资、民资企业,则有必要追究其违反合同的经济责任。  我们都知道“吃一堑、长一智”,此次珠海官方“自曝家丑”,却仅仅提出“下放审批权限、缩短资金拨付时间”的救急处理办法。笔者以为,项目建设被延误使政府付出的信誉代价、资金占用损失不能白白“花费”,有关部门需要“亡羊补牢”,着眼于健全完善本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的制度。(郑渝川)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