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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4月13日-4月19日)

浏览量:1794  发布时间:2020/4/27 11:05:00
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4月13日-4月19日)

01

北京:5月1日起将定期开展政府采购公告规范检查

北京市财政局日前印发了《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向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审计局、燕山财政分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转发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财办库〔2020〕50号)(以下简称《规范》),并提出了四项工作要求。

一是市属各单位应认真履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完整、准确、规范公开本单位政府采购信息。二是各区财政局按照《规范》内容,指导各区预算单位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区级政府采购公告管理。三是北京市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遵循《规范》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各项内容,禁止上传加密附件和敏感信息。四是2020年5月1日起按照《规范》要求,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启用相关信息公告模板。市财政局将定期开展公告规范检查,对发布公告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来源:北京市财政厅网站)

02

四川:鼓励采购人联合采购

四川省财政厅将预算执行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该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是为了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0〕6号)关于实施积极的财政支持有关要求,优化采购预算管理,提升采购执行效率,有序恢复全省政府采购正常秩序,助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除了提升采购执行效率,除了精简采购业务办理流程、优化采购人内部决策程序、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强化采购过程管理外,《通知》还鼓励采购人联合采购。对部门(单位)采购需求相同的采购项目,在采购单位自愿的前提下,鼓励主管部门或牵头单位组织归集作为一个项目委托同一家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执行过程中涉及需求论证、单一来源和进口产品论证及公示,可由主管预算单位或牵头单位组织集中论证、公示;对采购方式变更和进口产品审核等事项可统一申报,财政部门实行一揽子审批。(来源:四川省财政厅网站)

03

宁夏改革项目审批制度为开复工“助跑”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高效有序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通过深化“网上办﹢掌上办”、“承诺办﹢容缺办”、“预约办﹢延期办”以及“单独办变协同办”、“现场办变远程办”“三加两变”改革,精简审批环节。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429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同比提速30%以上。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网上办﹢掌上办”是指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一网通办”功能,分别制定5种不同类型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流程图,明确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网上申报、在线审批。同时,推行“掌上办”模式,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向移动终端延伸。针对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单位申报材料收集办理相对耗时的实际,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项目审批中一些非要件审批材料采取承诺即办、事后补办等容缺审批模式,并对疫情防控急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允许先行利用土地、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再补办相关手续。为了让企业线上、线下都“少跑路”,宁夏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推行“预约办理”模式,对受疫情影响办理延续申请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等企业资质可在规定期限内自动延续,目前全区共为354家企业提供了资质自动延续服务和办理。(来源:中国建设报)

04

哈尔滨市建设项目审批备案事项可线上办理

为精准推动建筑企业开复工,强化疫情期间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布《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和加强工程项目监管的通知》,要求凡可通过线上办理的审批、备案等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对确需提交纸质材料的可以线上传输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一周内再补交纸质原件。

依据《通知》,按照分区分级推进复工复产的要求,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全面掌握人员返岗及项目开复工情况,有效解决项目开复工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工地用工需求摸查,及时发布用工需求信息;主动联系疫情低风险地区招工,帮助企业采用“点对点”“门对门”包车直达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民工返岗风险。要根据辖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实际,统筹做好建筑工人返岗、建材供应、工地疫情防控和物资保障等工作。

管理部门要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切实保证工程项目合理工期,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质量责任制度,重点加强对混凝土、钢筋等建筑材料质量检测工作,防止因价格上涨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切实保证工程质量。疫情防控期间,分类指导相关项目单位合理顺延项目工期,协商合理分担防疫等相关费用,加快工程结算进度。同时,加大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法招标、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有效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

《通知》提出,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设项目涉及施工许可等审批服务事项,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凡可通过线上办理的审批、备案等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对确需提交纸质材料的可以线上传输、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一周内再补交纸质原件。(来源:哈尔滨日报 )

05

桐庐实现建设工程招投标“零跑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防疫复工两手抓”精神,桐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招管办、县交易中心积极推动上线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项目由招标代理主持线上开标,从开标系统自动导入投标电子标书文件,完成CA解密、验签、形成开标标录表,投标人在家进行签到、解密、确认一览表,便可顺利完成开标,实现“零跑动”。

自今年3月系统上线测试,到目前已有5个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线上开标,其中采用监理综合评估法项目1个、施工信价量化法项目4个。“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是我县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又一成果。今后,房建、市政类工程都将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吸引更多的优质施工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桐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处负责人宋九平介绍。

对于目前尚未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特殊类项目,如设计、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等仍需线下开标的项目,桐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招管办、县交易中心研究讨论防疫方案,按照“线下不集中”原则,采用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投标人“互不见面”的方式进行,目前已顺利完成线下开标项目2个。

“通过‘线上不断档’‘线下不集中’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建设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助推建筑业复工复产。”宋九平表示,接下来,还将安排专业人员对建筑企业开展上门服务,讲解相关新系统新办法的注意事项,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就最近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软件开发单位协调联系,全力推动桐庐建筑企业融入大杭州“一盘棋”招投标市场。(来源: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