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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4月20日-4月26日)

浏览量:4449  发布时间:2020/4/29 15:40:00

01

国家发展改革委:《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定》修订征求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4月20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就《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以下简称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以下简称843号文)进行修订,是为了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依法必须招标制度。

《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是在将16号令和843号文合并基础上,对16号令有关条款作出解释性补充规定,并明确了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的法律适用。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0日。(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02

国家发展改革委首次明确“新基建”范围

2020年4月20日,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新型基础设施的范围,相关负责人表示:初步研究认为,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目前来看,新型基础设施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

一是信息基础设施。主要是指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基础设施,比如,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 

二是融合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进而形成的融合基础设施,比如,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等。 

三是创新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基础设施,比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等。 

当然,伴随着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新型基础设施的内涵、外延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将持续跟踪研究。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03

国采中心:出台电子竞价管理办法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近日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竞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进一步规范电子竞价操作行为,并且明确了采购人、供应商以及国采中心三方的职责。《办法》自即日起施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电子竞价的实质是询价采购,适用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纳入电子竞价品目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对于采购人职责,《办法》要求,电子竞价应当遵守并积极落实国家有关节能环保、自主创新、扶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等政策规定。采购人所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执行强制采购政策;采购人所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当报价相同时,应当优先选择具备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供应商及所投报产品厂商均为小微企业的,按照报价扣除6%后的价格进行排序。对于供应商职责,《办法》提出,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参与竞价应当响应采购人提出的所有需求,竞价时间截止后不得对报价及相关内容做任何更改或退出,应当按照竞价需 求和成交公告签订合同并提供相关服务。(来源:国采中心网站)

04

国家税务总局:受疫情影响逾期缴税不影响企业信用

疫情之下,逾期申报或者逾期缴税会不会影响企业信用?4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给出明确答复——不会。对于受疫情影响而逾期申报或者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可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也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按照纳税信用评价制度,今年1月之后纳税人发生的逾期申报记录,要到2021年才对其纳税信用级别产生影响。

疫情结束后,税务机关会主动提醒广大纳税人,对自身纳税信用记录进行核实,有问题的可以及时调整。如果纳税人在2021年发布新的评价结果前,没有及时核实调整,还可以在明年年底前向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进而有效消除因为疫情防控对自身纳税信用的影响。(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

05

北京2130项规模以上在建工程全部复工

在近日举办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二级巡视员王鑫介绍,截至4月21日,北京市在建工程到岗40余万人,2130项规模以上在建工程已于4月9日全部复工,复工率达 100%,实现规模以上工程应复尽复目标;市级续建重点工程复工 175项,实现能复尽复目标。

王鑫表示,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新开复工项目应在复工后3日内,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复工上岗率等进行检查。其他项目按照监督执法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差异化监管、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日常检查。

据介绍,为给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指导,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通了“建设工程复工服务保障直通车”服务热线,统筹协调解决建设工程复工中遇到的防疫物资、劳务人员运输、建筑垃圾消纳等各类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复工达产。截至目前,累计受理劳务人员返京、建材供应等各类问题近 3000个和工程造价问题176项,均已及时解答。(来源:住建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