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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8月31日-9月6日)

浏览量:2529  发布时间:2020/9/8 17:04:00
01

住建部发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8月31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要求,住建部发布《关于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合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兼顾了不同阶段、不同方式的咨询服务及费用计取等需求。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其中:合同协议书主要包括项目概况、服务范围、期限、费用等,集中约定了协议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通用合同条件对咨询服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原则性约定,包括一般规定、委托人、咨询人、服务要求和成果、服务费用和支付、违约责任等;专用合同条件可对相应通用条件中的原则性约定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包括服务范围、服务费用和支付、进度计划以及咨询人主要咨询人员等。

 来源:住建部网站 

02

住建部等9部门印发意见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提出要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建造”品牌,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新型建筑工业化是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以工程全寿命期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为主要手段,整合工程全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实现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筑工业化。意见在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优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推动构件和部件标准化、推广精益化施工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明确,要加快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大力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加快应用大数据技术,推动传感器网络、低功耗广域网、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边缘计算、射频识别(RFID)及二维码识别等物联网技术在智慧工地的集成应用;创新组织管理模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探索工程保险制度;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加大钢结构住宅在围护体系、材料性能、连接工艺等方面的联合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专业人才培育,培育专业技术管理人才、技能型产业工人;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评价,制定评价标准,建立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来源:中国政府网 

03

北京发改委公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反馈意见

2020年7月29日至8月27日,北京发改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北京发改委门户网站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条,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范围方面。经北京发改委逐条分析研究,说明意见采纳情况。

一、针对“建议明确目录第一条‘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国有企业’以及‘主导地位’的定义,以避免实际工作中出现的理解分歧”的建议。经北京发改委研究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关于‘国有企业’以及‘主导地位’的定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部门法有关规定执行,北京发改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无权作出定义”。

二、针对“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市规划国土发〔2018〕69号)第二条‘在社会投资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中,可以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要求进行招投标’及《关于进一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8〕159号)第一条‘社会投资项目是指没有我国各级政府公共财政直接投资的建设项目’的规定,据此,国有企业使用建议本目录考虑北京市已发布优化营商的相关政策,避免实际工作中的政策冲突”的建议。经北京发改委研究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一是《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已经取消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的授权,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北京市无权另行规定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二是《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作为部门规章,其效力层级高于《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市规划国土发〔2018〕6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8〕159号)》等规范性文件。

综上,北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应当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及《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有关规定”。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网站 

04

贵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近日,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积极服务贵州省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进一步优化全省营商环境,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贵州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提质进位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设局发出通知,决定对2020年1月1日以来招标的财政投融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标准,到2020年底,全省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第三方评估排名比上年提升40位以上;到2021年底,全省“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涉及的各方面工作达到全国中上水平,到2022年底达到全国上游水平。

《方案》明确重点举措,贵州省将实施“深化清单管理”专项行动、实施“加速项目策划生成”专项行动、实施“优化审批流程”专项行动、实施“精简审批环节”专项行动、实施“压缩审批时间”专项行动、实施“优化审批信息系统”专项行动、实施“降低企业成本”专项行动、实施“强化工程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实施“监督管理”专项行动,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进一步提质进位。

 来源:贵州日报 

05

内蒙古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新系统启用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新建行政审批系统正式启用。

据了解,新系统具有办理时限更短、服务效能更优、数据联通更畅通、企业办事更高效、监管和查验更便捷的特点。新系统启用后,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率先对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二级注册建造师、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实行电子证书,不再核发纸质证书。这标志着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核发的建设类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注册证书正式进入电子化管理时代。

据介绍,此次推行的建设类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注册证书电子化管理,是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继实施“集中审批权限、一枚印章管审批、科学再造审批系统”改革后,推出的又一项便民利企改革举措。此举进一步压减了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时限,实现了“跑一次”向“跑零次”的转变,有效打通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