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偃师市文物旅游局的委托,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二里头遗址保护展示项目监理第一标段(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开标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二里头遗址保护展示项目监理
二、采购编号:偃公采【2018】071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二里头遗址保护展示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分为遗址本体展示工程、古洛河景观模拟复原工程和园区道路交通系统及景观公用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偃师市境内。
本次招标为第一标段:遗址本体展示工程的监理;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
公告日期: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
评标时间:2018年9月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评标四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王建许(评委会主任)、刘晋武、易莉、徐红杰、林永伟(业主评委)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第一标段中标人:河南东方文物建筑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86号
八、中标金额:
第一标段中标价为工程总价1.2999%
九、公告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
十、公告日:2018年9月5日
十一、本次招标第一标段代理服务费为3000元整,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洛财购【2015】10号)。
十二、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三、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偃师市文物旅游局
地址:偃师市洛神路56号
联系人:林永伟
电话:13937956976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称: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1号楼1单元1101室
联系人:郜天宝
电话:0379-65260919 13460418669
电子邮箱:gdhllygs@163.com
十六、附件:
二里头遗址监理第一标段(二次)招标文件.pdf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