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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龙门河水面景观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360  发布时间:2018/9/3 17:23:00

沁阳市龙门河水面景观工程开标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9:00时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沁阳市龙门河水面景观工程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水利[2018]-024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益众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123038.26 (元)

拟任项目经理:刘顺清

建造师注册号:湘24313143351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安B(2014)0039878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阳市御龙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980575.55 (元)

拟任项目经理:赵宗东

建造师注册号:豫14115162480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安B(2014)0046571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东大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169129.13 (元)

拟任项目经理:王晓莉

建造师注册号:鲁20211141476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安B(2017)0049414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5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1-5614066

沁阳市水利局                    电话:0391-5613323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391-3568781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沁阳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沁阳市覃怀西路交通大厦7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91-5934813   

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摩登街9号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134463599    0371-86688490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