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学校京东电子商务实训基地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就河南省工业学校京东电子商务实训基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河南省工业学校京东电子商务实训基地项目
2.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8-958
二、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18年08月28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三、谈判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08月31日;
评审地点: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评标室(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3号楼10层188室);
谈判小组名单:谢喜山、弓书岭、熊民庆(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信息:
成交人:河南中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39.95万元;
成交人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100号建正东方中心A座18楼1804号;
成交内容:根据京东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需要,采购一批基地软硬件设备;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质量:合格。
五、其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壹万元整(¥10000元)。
六、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工业学校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78号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399090
采购代理机构: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3号楼10层188室
联系人:谷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397709
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必须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填写,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附件:谈判文件
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