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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采购废标公告

浏览量:2911  发布时间:2017/11/2 11:21:00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农业厅的委托,就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数量

交货安装调试期

交货地点

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采购

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采购

1套

合同签订后90日内

采购人指定地点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预算:150万元

二、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1673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2.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9日

四、评标信息:   1. 评标时间:2017年11月01日上午9时32分(北京时间)   2. 评标地点: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东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8评标室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建、田孟超、王毅红、吕大利、包方

五、废标原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本采购项目予以废标。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农业厅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27号

联 系 人:包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917025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袁宝利   申长爽

电    话:0371-55679968    

传    真:0371-63812233         

邮    箱:dmgs789@126.com

 

各响应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