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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驾校南胡同改建工程 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示

浏览量:2914  发布时间:2017/11/1 16:25:00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周口市川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新华驾校南胡同改建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新华驾校南胡同改建工程

采购编号:川采购﹝2017﹞230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控 制 价:人民币381459.82元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17年 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6日在《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7年11月1日9时30分

谈判地点:周口市川汇区周商路与莲花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一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欧阳雪、郭静、杨春梅

五、成交人信息:

成交人名称:河南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171号

成交报价:380000.00元

成交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六、联系事宜:

采购人:周口市川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范鸿轩

联系电话:13839422629  

联系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川汇路东段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晶

联系电话:0394-8667777    

总部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传真、邮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11月1日

 

新华驾校南胡同改建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