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新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设备仪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评审工作,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结果公示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设备仪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7】274-1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电脑、LED显示屏、执法记录仪等一批次
三、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体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0月 17 日,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2017年10月30日14时40分
评审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评标室
磋商小组成员:苗佳、张平、李新来
五、成交候选人信息
成交磋商总报价以磋商人的磋商申请函附录(第二次报价)为准
第一成交候选人: 洛阳云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磋商总报价:518000元
地 址:新安县亚泰新城1号楼4单元201号
供 货 期:10天
质 量 要 求:合格
第二成交候选人: 洛阳恒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磋商总报价:519687元
地 址:洛阳市瀍河区下园街1号
供 货 期:10天
质 量 要 求:合格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新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黄河西路与北京路交叉口西180米路南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7037945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龙鳞路北航科技园1-2号楼1104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0216898
邮 箱:lyfyjsgc@163.com
本项目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如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 新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