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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文化路(骏马路-西园街)与南海路(汝河大道-练江路)花灌木补载及树穴嵌草砖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123  发布时间:2017/11/1 9:46:00
驿城区文化路(骏马路-西园街)与南海路(汝河大道-练江路)花灌木补载及树穴嵌草砖铺设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驻马店市驿城区园林绿化所的委托,就驿城区文化路(骏马路-西园街)与南海路(汝河大道-练江路)花灌木补载及树穴嵌草砖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驿城区骏马路(雪松大道-中华路)与十三香路(局部)花灌 木补载及树穴嵌草砖铺设项目 项目编号:HNYAZMD2017-6 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17日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侯选人:河南益顺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 期:1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晓茹 投标质量: 合格 投标报价:766007.45元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省明珠建设有限公司 工 期:10日历天 项目经理:任庆波 投标质量: 合格 投标报价:768052.44 元 第三中标侯选人: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工 期:10日历天 项目经理:靳东方 投标质量: 合格 投标报价:769051.35元 三、公示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日。 四、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质疑函或书面投诉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由投标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一年的养老保险明细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以质疑函或书面投诉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及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驻马店市驿城区园林绿化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38370909 地 址:驻马店市驿城区文明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134493721/0396-3333721 地 址:驻马店市学府大厦(维也纳国际酒店)14 楼A16室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