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二十三中学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058200010001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南阳市人民政府以宛政【2017】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阳市第二十三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二十三中学改扩建项目
2.2建设地点:南阳市长江东路市二十三中院内
2.3项目规模:新建教学楼及教学辅助用房12095.47平方米,运动场改建(混合型PU篮球场、混合型塑胶跑道、铅球场地、跳远坑、足球场、环沟及盖板)
2.4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周期:
施工标段:180日历天;
监理标段: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及工程监理(施工期及保修期)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
1标段:南阳市第二十三中学扩建项目教学楼(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标段:南阳市第二十三中学扩建项目宿舍楼(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标段:南阳市第二十三中学扩建项目餐厅(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标段:南阳市第二十三中学运动场(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标段:本项目监理。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2、3标段: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量)员各类人员配备齐全;
(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如注册时间不足三年,以注册时间为准);
(5)投标人须出具工程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报名开始至开标前出具为有效),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项目配备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标段: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量)员各类人员配备齐全;
(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如注册时间不足三年,以注册时间为准);
(5)投标人须出具工程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报名开始至开标前出具为有效),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塑胶跑道)施工经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项目配备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5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及拟任总监理工程师2014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如注册时间不足三年,以注册时间为准);
(6)投标人须出具工程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报名开始至开标前出具为有效),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项目配备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时中多个标段,则按标段的顺序,取排序靠前的标段推荐为中标人,自动放弃其它标段中标资格。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若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相关变更等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再认可。
3.6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y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帐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帐户;企业基本帐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4.4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上午09:00分至 2017年 11月9日下午17:30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10月31日上午09:00分至 2017年2017年 11月9日下午17:30分。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1-4标段(含电子图纸)售价:1500元/份,5标段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室以现金方式收取,投标企业须缴纳招标文件费方可参加开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4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0377-61176186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9
招标人:南阳市第二十三中学校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7-636115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女士 电 话:18438867891
监督部门: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办事处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77-61167931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7-61167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