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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园林局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照明亮化工程的中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241  发布时间:2017/10/31 9:03:00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园林局委托,就洛阳市园林局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照明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市园林局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照明亮化工程,DYZBLY-2017-069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17】305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3.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2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

3.3工期:30日历天;

3.4质量要求:合格。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3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2017年10月30日下午15时30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一室评标六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刘跃敏、董锦凤、崔建桃、贺晓丽、郭峰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珠海华而美照明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3号一号厂房

八、中标金额(中标金额含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7670232.62元(柒佰陆拾柒万零贰佰叁拾贰元陆角贰分)

九、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公示日:2017年 10月31日—2017年11月02日

十一、公示日内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未收到书面异议,采购单位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于2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发放中标通知书首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洛阳市园林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6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0379-65520098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 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863创智广场2栋1907室     

    联 系 人:茹先生(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2301)

    电    话:0379-65199600  18103797105

    邮    箱:3160692152@qq.com

十四、附:洛阳市园林局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照明亮化工程招标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1日

 

洛阳市园林局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照明亮化工程招标文件9.3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