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寺河乡人民政府委托,就灵宝市寺河乡朝阳村文化大院和卫生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定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 项目名称:灵宝市寺河乡朝阳村文化大院和卫生室建设项目
1.2 项目编号:灵公资建[2017]167号
2. 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概况:灵宝市寺河乡朝阳村文化大院和卫生室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办公用房和卫生室、厕所、平台、室外地坪、围墙及大门等。
2.2 施工地点:灵宝市寺河乡朝阳村。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预算金额:550585.93元。
3. 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公告媒体: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3.2 公告日期:2017年8月8日
4. 评审信息
4.1评审日期:2017年8月16日
4.2 评审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宝市农村信用联社12楼)
4.3 谈判小组名单:赵选杰、纪淑庆、杨娟芳
5. 成交信息
5.1 成交人名称:河南宏海建设有限公司
5.2 成交金额:540000.00元
5.3 质量:合格
5.4 工期:60日历天
5.5 成交人地址:林州市美景园4号楼403
5.6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灵宝市寺河乡朝阳村文化大院和卫生室建设项目
6. 联系事项
采购人:灵宝市寺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9816946
联系地址:灵宝市寺河乡寺河村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25856856 0371-86688490
联系地址:灵宝市天宝路郭氏花苑楼下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灵宝市寺河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