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综合实验园区改造工程
结果公告
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委托就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综合实验园区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综合实验园区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7-563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于2017年 7 月 24 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8月15日
评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政六街合作大厦B座20层
评标委员会名单:王志伟、刘学超、王佳、宋志奇、路魁
四、评标结果:
中标单位:郑州博士特结构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80号9号楼1单元13层22号
中标金额:407.970826万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
地 址:郑州市协作路6号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院内
联 系 人:路先生
联系电话:15515632718
代理机构: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592395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12号合作大厦B座20楼
六、本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中标单位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
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5日